公司吊銷一般指公司因違法經營或連續停業或未按時辦理年審等事宜而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之后,公司的主體資格仍然存在,但是不能再開展業務。
根據《公司法》第181條的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即處于解散狀態,公司被吊銷,從法律層面而言,下一步應當進行,并且理應只能進行的程序是: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只能開展清算活動) 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吊銷企業營業執照,公司雖然具備主體資格,但其民事行為能力受到了極大限制,即不能開展新的經營活動,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時公司的所有活動只能限制清算活動的范圍之內。
包括: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公告債權人。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